拍卖公告(二次)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 6月5日11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郴州分中心(郴州市北街建行院内5楼)拍卖大厅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永兴县顺元冶炼有限公司留置在永兴招金贵金属加工制造有限公司的:1、国标1号银,重226.285公斤,起拍价85.9275万元,保证金8万元;2、国标2号金,重9984.267克,起拍价256.5665万元,保证金25万元。
标的展示、咨询、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纳时间和竞买手续办理截止6月2日17时。保证金账户(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郴州所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详询:鑫盛拍卖13755167528李 郴州分中心0735-2349029
监督电话:委托法院:0735-2178072 省高院0731-82206302 工商0735-2348041
详见www.rmfysszc.gov.cn、www.pintukusen.com。
湖南鑫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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