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在《潇湘晨报》刊登拍卖公告,定于2017年1月10日10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湘潭市分中心举行拍卖会,因故暂缓,现恢复拍卖,特此公告。
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0号湘银纳帕溪谷后湾C6栋1单元2501002号、D250100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143.3 ㎡,评估价103.3050万元(其中含装修38.648万元),起拍价80.7845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拍卖时间定于2017年5月23日15时,标的展示、咨询、报名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至2017年5月22日16时。竞买人应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43001785061052527637)并凭汇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湘潭分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其它具体事项按原公告执行。
省高院监督电话:0731-82206302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31-57757660
工商监督电话: 0731-52861653
详询拍卖公司电话:0731-52362777 黄女士:13087320163
湘潭分中心地址及电话: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聚富路2号(市物价局旁)
电话:0731-58391583
详见(www.rmfysszc.gov.cn)、(www.pintukusen.com)
湘潭市朝晖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 |